青岛发布《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青岛市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该条例旨在规范城市更新活动,标志着中国城市发展进入系统化更新的重要时期。条例的制定将为城市存量空间的再生提供法律框架,引导城市从增量扩张转向内涵式发展,对全国其他城市的更新立法具有示范意义。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青岛市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该条例旨在规范城市更新活动,标志着中国城市发展进入系统化更新的重要时期。条例的制定将为城市存量空间的再生提供法律框架,引导城市从增量扩张转向内涵式发展,对全国其他城市的更新立法具有示范意义。
3月12日,2026湖北(武汉)城市更新国际交流会在武汉举行,来自加拿大、英国、法国、意大利、爱沙尼亚等多国专家与会。会议以“木构更新 江城共话”为主题,围绕城市更新前沿理念与实践经验展开深度对话,旨在探寻国际合作空间,推动绿色更新路径的创新。
日本石川县白山市的翠星高校为纪念创立150周年,启动将校内荒废庭园改造为“百年之森”的项目。该项目旨在打造一个受社区喜爱的绿色空间,学生参与了包括学习“雨水花园”等造园手法的讲习会。这一实践将校园环境再生与景观教育相结合,为社区提供了新的公共绿地。
宫城县多贺城市于3月14日开园了该县首个采用Park-PFI(公募设置管理制度)的都市公园“TAGAJO CENTRAL PARK”。该公园以总面积约4500平方米的室内外滑板公园为核心,并配备3x3篮球场、游乐设施和咖啡馆,是日本首个大规模全天候型都市运动基地,展示了公园官民合作的新模式。
福冈县公布了县营西公园官民合作事业中,面向公众招募运营的公园设施的设计方案。该设施旨在成为公园“活力的核心”,设计注重与周边眺望景观的融合。此举是日本《都市公园法》修订后,引入民间活力提升公园利用者便利性并活用收益进行公园管理的典型案例。
首尔环境联合会开发了一款名为“City Tree Club”的社区地图应用,让市民能够直接观察并记录城市行道树的健康状况。该应用旨在通过公众参与,建立城市树木的数据库,为科学的树木管理和城市森林养护提供依据,是公众参与城市生态治理的创新工具。
DTJ Design公布了位于科罗拉多州韦斯特敏斯特市中心的航空公园(Aerostat Park)的景观设计。该公园作为被混合用途和零售空间环绕的核心城市公园,其设计旨在激活市中心公共空间。项目展示了如何通过景观设计将城市公园打造为社区活动的中心节点。
温哥华市议会批准了该市首个官方发展计划(ODP)。该计划将长期愿景与日常决策相连接,为城市的规划、城市设计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综合框架。ODP的通过标志着温哥华在城市系统性规划与设计管理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
格拉斯哥东端一块废弃土地通过一项125万英镑的再生项目,被改造为繁荣的城市绿地——Cuningar Loop林地公园。项目通过植树和生态修复,将曾经的工业废弃地转变为可供社区使用的休闲空间,标志着以景观为主导的城市棕地再生实践的成功。
热那亚市政府与热那亚大学签署协议,旨在复兴该市的历史花园。合作将结合学术研究与实际干预,为这些具有文化价值的绿色空间制定修复和管理计划。此举强调了在历史城市环境中,通过政学合作对景观遗产进行可持续保育的重要性。
巴黎市政府启动了Plein 1813广场的绿化工程,通过移除部分铺装和停车位来增加绿色空间。这个具有重要历史和文化意义的广场自2018年就有绿化计划,此次改造旨在提升公共空间品质,增强城市的生态韧性,是巴黎市中心公共领域绿色转型的具体实践。
乌得勒支市近日发布了新版《公共空间手册》,为街道等公共空间的设计提供了新的指导框架。该手册旨在通过高质量的设计导则,系统性提升城市公共领域的空间品质与功能,确保公共空间设计的一致性与前瞻性。
俄罗斯萨马拉市计划将塔什干街与季米特洛夫街附近的一个无名广场命名为尼古拉·基里连科广场。该公共空间位于居民区之间,命名程序是城市对公共空间进行身份赋予和社区认同建设的一部分,反映了通过命名活化公共空间的常见策略。
韩国景观学会将于3月20日在线举办“山水设计者:应对气候变化的替代性景观”会议回顾论坛。论坛将探讨在气候变化背景下,景观设计作为适应性解决方案的角色与可能性,聚焦于本土化的气候适应景观理论与实践。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风景园林小气候适宜性设计团队发布了一项关于寒冷地区城市公园适老化改造的研究。该研究为全球变暖与老龄化双重背景下,如何通过景观设计优化公园微气候以提升老年人户外活动舒适度提供了科学依据和设计策略。
爱尔兰住房、地方政府和遗产部宣布推出新的“城镇与城市再生投资基金”,并敦促地方政府申请。该基金建立在先前城市再生与发展基金的成功基础上,旨在持续为城镇中心再生、公共领域改善和遗产活化等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四川省眉山市在主城区6大公园正式推出“公园合作伙伴”机制,首批43家单位成为“共创伙伴”。该机制旨在让公园“可感、可知、可参与”,通过建立常态化的合作伙伴议事机制,定期听取对公园运营管理的建议,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公园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模式。